广东:异地就医“跑腿”“垫资”将成历史
2021年01月08日09:25 来源:南方日报
1月1日起,广东分步启动省内以及跨省异地就医门诊(含普通门诊和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这意味着参保人员异地门诊就医“报销周期长、垫付压力大、个人负担重、往返奔波累”的难题将得到缓解。
岁末年初,广东省医保局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从明确实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就医地的目录方便医生按照习惯开展诊疗,更好地为异地就诊患者合理施治;参保地政策保证了同一个统筹地区参保人员待遇的基本均衡;就医地管理可以更好地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增长,提高全省医保基金使用效能。
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互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开通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在“互联网+”定点医院就医的费用可网上结算,实现足不出户享受优质医疗资源。
《通知》鼓励符合相关条件的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认定参保人员的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让参保人看病时即可办理待遇认定。同时,探索异地就医的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相信该举措既可方便众多常见病患者,也可缓解医院的现场排队压力,进一步提升广大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案例
李老伯,方便了
李老伯是甲地参保职工,退休后随女儿在乙地居住,并在甲地的医保中心办理了乙地就医的备案手续。年初,他患肺癌后在乙地医院进行肺癌切除术,当时住院出院结算时,总医疗费用8.2万元,个人只支付了1.1万元。李老伯对医保的住院报销比较满意。但是术后需长期在门诊开抗肺癌的药物,李老伯为了报销方便,术后就回到甲地,办理了肺癌术后化疗的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后,重返乙地居住。抗肺癌的药物价格比较贵,需1.5万元/月,李老伯为了报销每月都在甲乙两地奔波。
门诊异地就医实现直接结算后,李老伯在乙地门诊开药后可以直接报销,既不用跑回甲地,也无须每月支付1.5万元。肺癌属全省统一的52个门诊特定病种之一,参保人在就医地的医院就可以办理门特待遇的认定,无须返回参保地。(记者/黄锦辉 通讯员/粤医保)
(责编:许心怡、许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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