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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文章正文

(2021年1月12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在青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曹桂芬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张铁英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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