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
初评作品的公示
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要求,现将报送参评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相关奖项初评作品的名单进行网络公示,欢迎公众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5日(星期日)至4月29日(星期四),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天津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市记协)反映。
联系电话:022-83605580,传真:022-23307316,邮寄地址:河西区友谊路30号,电子邮箱:shijixie2012@163.com。通过信件反映问题,其邮寄日期应在公示期以内。
天津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2021年4月25日
附件: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初评作品报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