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天津市分公司客户M先生,42周岁,其爱人在2012年为其投保《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0万元,在2018年两人又进行了夫妻互保并为孩子投保《国寿福终身寿险(至尊版)》附加《国寿福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20年5月15日,M先生因急性心肌梗死,在天津市胸科医院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客户第一时间进行报案申请理赔,天津国寿高效响应快速处理,及时给付客户重大疾病保险金20万元,豁免保费609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