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2020年11月24日,北辰区消防救援支队监督员对位于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季庄村(华辰植物油厂院内)的韩长江经营的天津井田仓储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双随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冷库内设置的室内消火栓无水,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天津北方网讯:2020年11月24日,北辰区消防救援支队监督员对位于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季庄村(华辰植物油厂院内)的韩长江经营的天津井田仓储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双随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冷库内设置的室内消火栓无水,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现依法决定给予天津井田仓储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款处罚。(津云新闻编辑刘颖)